8月17日,廣東深圳兩名游客在臺風天氣下擅自進入危險區登山,救援隊苦尋12小時找回。深圳依法對兩人開出全國首張自然災害綜合法規罰單,每人罰款5000元。
臺風“韋帕”藍色預警高掛,兩名游客卻執意“頂風作案”,12小時救援后各領5000元罰單。但這張“全國首張自然災害罰單”不應成為句號,而應拉開懲戒常態化組合拳的序幕——罰款之外,還需繳納救援成本;再犯者,直接拉入“黑名單”。
這張自然災害綜合法規罰單,以明確的法規依據、具體的行為界定和5000元罰款金額,清楚地回答了長久以來公眾的疑問:非法穿越、違規探險此類事件到底該不該罰、罰多少合理等問題。并且,作為“首張罰單”對同類事件具有示范意義,它以法規的形式和具體罰款數額,讓規則從抽象的條文變成了可感知、可執行的標準。另外,在這起事件中,兩名游客無視臺風天的禁令和警告,擅自闖入的行為已突破安全底線,5000元罰單正是對這種“明知故犯”的直接懲戒。這種基礎罰款不僅是對個體違規行為的懲戒,更標志著對危險區域擅自闖入行為的懲戒從個案處理向常態治理的轉變,為后續類似事件的處理提供了可復制的模板。
然而,單靠罰款遠不足以遏制“頂風作案”的頑疾。此次救援投入的12小時高強度救援,背后是公共應急力量的巨大投入與救援人員面臨的生命風險。如果這筆因個人任性產生的高昂成本繼續由公共財政或公益力量承擔,無疑是對社會關切的踐踏。正如今年2月,鰲太線八萬元救援費引發公眾“叫好聲”一片:“救援應該收費,每個人都該為自己的行為買單”。因此,在基礎罰款之外,應當構建救援成本追償機制。這不是對違規者雙重懲罰,而是踐行“責任自負”原則的公平體現,讓消耗的救援人力、物資及風險成本,回歸到責任源頭。明確劃分違法行為引發的行政罰款與救援費用的追償,既能補償公共資源的消耗,又能讓潛在的違規者在行動前理性權衡。
近年來,此類事件屢見不鮮,我們更需警惕的是屢罰屢犯的“慣犯”。對惡性違規者或造成嚴重后果者,經濟處罰的威懾作用可能有限。想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需要使用更強硬手段來推動非法穿越、違規探險等事件懲戒的常態化。比如說,對于明知故犯、多次違規進入危險區域的人員,我們可以通過文旅、林業及公安等部門信息共享,采取一定期限內禁止進入相關景區或自然保護區的措施。甚至可以借鑒北京八達嶺長城的做法,利用電子大屏滾動播放游客刻劃長城的違法行為,讓“黑名單”成為懸在任性者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如果每一次的“頂風作案”都與明確的代價掛鉤,才能打破如今“違規成本低、救援代價高”的失衡局面,倒逼人們在冒險面前多一份清醒的思考。
今天,我們為深圳的首張罰單鼓掌;明天,我們要讓這張罰單成為無人敢越的紅線。從今年年初的鰲太線、可可西里違規穿越等事件,到如今臺風天的首張罰單,一系列案例正在共同勾勒出敬畏自然者受保護,挑戰底線者受懲戒的社會共識。在當下,只有讓這種懲戒從“首例”走向“常態”,才能真正守護好生命安全與公共利益的雙重防線。
來源:紅網 作者:崔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