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買化肥,到手卻是假貨;平臺有“內鬼”,致使個人信息泄露……日前,一組來自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數據顯示,2024年1月至2025年6月,全國檢察機關起訴涉電商領域相關犯罪1萬余人。這一階段性成效,傳遞出依法懲治電商領域違法犯罪的信號。針對電商產業鏈出現的種種不法亂象,既要以司法之力凈化網絡營商環境,還要嚴格執法,不斷加強監管力度。
相較于傳統售假犯罪,利用電商渠道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行為,侵權成本更低、售假渠道更隱蔽,營銷模式也花樣翻新。由此形成的黑灰產業鏈,治理難度更大。縱觀電商網絡購物領域,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個人信息泄露、電商直播詐騙等問題不同程度存在。
其中,直播詐騙是新現象。在直播中,公眾對商品的真偽更難鑒別。有的不法分子精心設置直播話術,將廉價商品進行包裝,以“高價回收”等為名實施詐騙,誘導消費者購買。在檢察機關辦理的一起詐騙案中,不法分子虛構身份,偽造授權證書、檢測證書,謊稱其直播間所售“三無”產品系南非珠寶,并以“高價回收”“保值增值”為誘餌,作出回購承諾。待平臺錢款到賬后,人、店一起“消失”,事后轉而注冊新店,直播賬號“換殼”重生,繼續實施詐騙。
治理電商領域違法犯罪需多方合力。一方面,相關部門應加大執法辦案力度,依法打擊生產、銷售偽劣商品,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和詐騙等行為,堅決懲治電商黑灰產違法犯罪,助力網絡空間治理;另一方面,應完善部門間信息共享機制,讓行政執法機關與司法部門“互通有無”,進一步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雙向銜接,形成治理合力,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廣大消費者應提高警惕,注意保護個人信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商家要誠實守信,依法經營,堅決向網絡不法行為說不。電商平臺應完善預警處置機制,防范違法犯罪行為,自覺做凈化網絡消費環境的踐行者、守護者。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