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線下無理由退貨承諾指引(試行)》正式發布,明確實體店可自愿承諾無理由退貨,但需履約、不得虛假承諾,消費者退貨需保證商品完好且不得惡意退貨,同時對購物憑證遺失、商品完好界定、贈品處理等爭議情形作出規范。此舉將助力優化線下消費環境、維護消費者權益,讓線下購物更加省心。
無理由退貨在電商領域并不是新鮮事。網購不滿意時,勾選七天無理由退貨,便有快遞上門取貨,錢款按支付渠道原路返回……目前,電商領域的無理由退貨,已有明確的規則和完備的配套服務。但對于線下購物而言,“商品售出概不退換”仍是不少消費者的固有印象,成為制約線下消費體驗的短板。
鼓勵線下經營者自愿開展商品無理由退貨承諾活動,既是對消費者現實需求的回應,也是實體商業提升競爭力的必然路徑。
引導實體店自愿承諾無理由退貨,關鍵在于建立具體的實施規范。此次發布的《指引》明確了退貨承諾的實施方式、條件和程序,規定實體店經營者可量體裁衣,同時對消費者無理由退貨清晰界定了商品完好的前置條件,并對無理由退貨劃出了不得“假意購買、惡意退貨”的紅線。這種柔性制度設計將推動線下無理由退貨步入規范化、有序化,既減少商家的后顧之憂,也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從而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形成實體店經營者與消費者共贏的線下消費循環。
推動線下無理由退貨,相關的監管也不可缺位。市場監管部門應結合實際,指導經營者自覺承諾踐諾;對于虛假承諾、惡意退貨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也應及時出手。此外,還應鼓勵經營者健全消費爭議解決機制,暢通處理消費投訴,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唯有規則明確、監管到位,才能讓線下無理由退貨真正成為提升消費體驗、激活市場活力的民生利好。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