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打著“營養師”旗號推銷保健品的現象屢見不鮮。從線上社交平臺到線下“健康講座”,“營養師”身份似乎已成為銷售轉化率最高的“人設”。如何厘清“營養指導”與“商業營銷”的邊界,推動行業回歸專業與規范,已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7月29日新華網)
現在的人重視身體健康,但當前保健品市場野蠻發展,一些不法分子瞅準“商機”、乘機而入,保健品消費騙局屢見不鮮。
在社交平臺和各類健康講座中,一些“營養師”異常活躍,他們往往并不專業,難以為資詢者提供專業服務,他們不過是通過偽造“營養師”的身份,以提供“營養指導”為幌子,引導消費者購買保健品。而他們推銷的保健品,一些還是“三無產品”,不僅難以為消費者消除疾病,帶來健康,還可能造成誤導消費者、耽誤患者治療、或讓消費者因服用“三無產品”影響身體健康等不良影響。
保健品銷售人員在推薦產品時使用類似話術,可能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多項法律法規。如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明確禁止食品標簽、說明書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廣告法第十八條禁止保健食品廣告聲稱療效或作出安全性保證;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則明令禁止虛假宣傳。
“營養師”不能成了保健品騙局的“引流人”和“藥托”。要規范保健品市場,遏制保健品營銷亂象,加大對保健品市場亂象的整治力度。如食藥監部門應該加強對生產源頭、流通環節兩大環節的治理,對保健食品進行全方位監管,而相關部門也應為問題保健品流入市場負責,建立責任倒查機制。要建立健全長效機制,要對保健品市場實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過程監管,對保健品市場形成常態化、長效化的監管機制。對掛羊頭賣狗肉的“營養師”,也亟待相關部門加大查處力度。針對消費者取證難、維權難等困境,還要暢通消費者維權渠道,幫助消費者維權,降低消費者維權成本等。同時,還要加強宣傳力度,提高消費者的防騙意識,要重視健康教育,提升全民健康素養等,這樣才能讓消費者少踩坑、不踩坑。
保健品市場不能野蠻生長,“營養指導”也不能成了保健品騙局的詐騙手段。要對保健品市場實行“全鏈條治理”,要給亂象叢生的保健品市場開出“保健藥”了。
(來源:揚子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