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家實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
2021年11月,財政部、原中國銀保監會、公安部、國家衛生健康委、農業農村部新修訂公布了《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籌集用于墊付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的社會專項基金。
錢從何而來?
根據《辦法》,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的來源包括:從交強險保險費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的資金、對未按照規定投保交強險的罰款、依法向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的資金、救助基金孳息、地方政府按照規定安排的財政臨時補助、社會捐款等。
什么情況下可以申請?
發生交通事故時,搶救費用超過交強險責任限額的、肇事機動車未參加交強險的、機動車肇事后逃逸的,基金墊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一般情況下墊付受害人自接受搶救之時起7日內的搶救費用。特殊情況下超過7日的搶救費用,則需由醫療機構書面說明理由。具體費用應當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核算。
又該如何申請?
一般情況下,醫療機構或受害人及其親屬可申請搶救費用,受害人親屬或殯葬機構可申請喪葬費用。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受理網點申請即可。以山西省為例,可在中國人壽財險山西省分公司受理網點申請,或在已設立“警醫保”服務站的窗口申請。
部分地區也可在相關平臺進行線上申請。以北京市為例,申請人可在北京道路救助基金公眾號中,點擊“申請入口”提交申請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墊付的搶救費用和喪葬費用,等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責任明確后,基金管理機構將依法向事故責任人進行追償,使基金保持相對穩定。
(來源:中國銀行保險報 朱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