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融監管總局向各人身保險公司下發《關于加強2024版人身保險公司標準化監管數據報送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旨在提升數據質量,夯實監管數據基礎。
2024年底,金融監管總局曾向業內下發《關于印發保險業監管數據標準化規范(人身保險公司2024版)的通知》,要求各人身險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前,報送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間的全量標準化監管數據。從2025年5月起,各人身保險公司應按照2024版規范要求,于每月20日前(如20日為節假日則順延)向監管部門報送前一月的全量、增量及變化量數據。
《通知》稱,根據監管要求,各人身保險公司已于2025年4月開始人身險2024版標準化監管數據的報送,大部分公司都能夠按照要求開展數據報送相關工作,但是在數據的完整性和數據報送工作方面仍存在部分問題。
具體來看,數據文件問題方面,部分公司報送的數據存在報文內容錯誤,報文內容與數據包內容不一致、數據包解壓失敗等問題,多次修改后仍無法入庫,導致無法按照要求時間完成數據報送。
歷史數據的報送問題方面,按照規范要求,各公司在本次規范升級后報送存量數據時需自2023年1月1日起開始回溯,部分公司未按照要求對該時間范圍內的數據進行回溯,漏報保費、理賠等數據;部分公司的歷史數據存在錯報情況,如將2023年之前的收費數據統一賦值,錯報為2023年。
數據修正問題方面,部分公司在報送存量或增量數據后,短期內對數據進行頻繁修正重報,嚴重影響數據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數據質量問題方面,部分公司存在報送時未按照規范要求進行數據加工、數據未真實反映業務等問題,如員工信息私自脫敏、渠道信息應填未填、產品標識加工不準確、財務科目名稱填報不準確、財務憑證信息填報不規范等。
基于上述問題,《通知》要求各人身保險公司高度重視標準化監管數據報送工作,要按照“誰管業務,誰管數據”的原則,建立數據表責任制,明確每張數據表的責任部門及責任人,負責表中所有數據項的數據邏輯、數據質量及數據治理等工作,從根本上保證數據與業務的一致性。
同時,要加強數據治理。《通知》要求各人身保險公司嚴格落實數據管理主體責任,深化數據治理、豐富完善檢核規則,加強事前、事中及事后的全流程管理,不斷提高數字化、信息化水平,持續提升數據質量。
《通知》提出,各人身保險公司應按照標準化監管數據報送要求,完整準確報送歷史數據。存在歷史數據漏報錯報問題的公司應盡快完成數據修正,并于2025年8月20日前重報。
此外,還應加強數據報送準確性、及時性。《通知》明確,在每月報送時完整、準確地報送數據,避免頻繁進行數據修正。如需要修訂數據,應于每個季度結束前10個工作日提出重報申請,并于次月20日(遇節假日順延)前完成數據重報,不得頻繁多次重報、多批次數據重報。
相關業內人士指出,標準化的數據能夠為監管部門制定政策和行業規劃提供更可靠的依據,有助于促進保險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對于人身保險公司而言,應完善數據管理體系,建立數據表責任制并明確責任人,不斷提升自身的數據質量和數據治理能力。
(來源:中國銀行保險報 朱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