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網站近日公布的中國人民銀行江西省分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贛銀罰決字〔2025〕31-33號)顯示,進賢瑞豐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中國人民銀行江西省分行對其處罰款人民幣20萬元。
彭某(時任進賢瑞豐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行長)對進賢瑞豐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以下違法行為負有責任: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中國人民銀行江西省分行對其處罰款人民幣1萬元。
胡某(時任進賢瑞豐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業務拓展部總經理)對進賢瑞豐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以下違法行為負有責任: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中國人民銀行江西省分行對其處罰款人民幣1萬元。
江西銀行2024年度報告顯示,進賢瑞豐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進賢瑞豐)于2012年6月15日在江西省進賢縣注冊成立,注冊資本為人民幣5,000萬元,江西銀行持股30%。2020年12月末進賢瑞豐注冊資本變更為人民幣1億元,江西銀行持股由30%增長到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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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國經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