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施行滿一周年。新公司法明確提出“公司可以在董事任職期間為董事因執行公司職務承擔的賠償責任投保責任保險”,這一條款成為董責險市場發展的重要催化劑。
董責險,全稱“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責任保險”,旨在為公司管理層在履職過程中因工作疏忽等原因而可能面臨的民事賠償責任提供保障。
一年來,董責險市場規模持續“井噴”,逐漸成為上市公司規避高管履職風險的“標配”。同時,隨著市場發展,董責險憑借專業的風險減量服務支持,其職能已從最初的風險轉嫁工具逐漸進階為公司治理工具的重要選項之一。
近日,海聯訊、新時達等上市公司發布擬購買董責險的公告。同時,Wind資訊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共有274家上市公司發布相關公告。
其中,多家上市公司近期在公告中闡述了購買董責險的考量。例如,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近日發布的董責險具體方案顯示,保額為1億元/年(具體以保險合同為準),保費預算不超過50萬元/年(具體以保險合同為準)。對于投保緣由,該公司表示,經審議,監事會認為,公司為公司及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購買董責險有利于完善公司風險管理體系,降低公司運營風險,促進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充分行使權利、履行職責。
旗濱集團表示,近年來,獨立董事履職法律風險與責任壓力顯著上升。為健全公司風險管理長效機制,降低獨立董事因履職行為可能面臨的壓力與風險,保障其獨立、客觀、公正地行使職權,激發履職積極性與主動性,保障公司及投資者利益,根據監管政策導向與公司治理趨勢,公司擬為全體獨立董事購買董責險。
上市保險公司也在堅持購買董責險。近日,中國人保發布的2024年度股東會會議資料提到,公司2021年度股東會同意授權董事會決策以后董責險的續保或購買相關事宜。經2024年8月28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批準,公司續保了2024至2025年度董責險。該項責任保險的保險金額為3000萬美元,保費為176.54萬元人民幣。
盡管董責險仍面臨市場規模較小、定價不夠精準等問題,但不可否認的是,董責險的多維價值正在日益凸顯。在風險保障層面,董責險可覆蓋合同規定范圍內由于高管履職不當等造成投保企業所需承擔的法律費用與民事賠償責任,增強企業抵抗風險的能力;在防控風險層面,目前,保險機構為實踐風險減量理念,組建專業律師與合規咨詢團隊,為客戶提供事前信披質量把控、法律法規解讀等服務,將保險功能從“事后補償”向“事前風控”延伸,為企業降低公司治理風險;在人才戰略層面,董責險為高管提供風險保障,有助于企業吸引優秀人才,緩解“履職焦慮”;在企業形象方面,投保董責險傳遞出重視風控合規和穩健經營的信號,有助于提升投資者信心。
展望未來,董責險必將在上市公司治理體系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
(來源:中國銀行保險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