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數化投資迎來重磅消息。1月26日,中國證監會印發《促進資本市場指數化投資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行動方案》指出,將持續豐富指數基金產品體系,積極發展股票ETF,穩步拓展債券ETF。同時,加快優化指數化投資發展生態,降低指數基金投資成本,適時適度引導行業機構調降大型寬基股票ETF管理費率和托管費率。在業內人士看來,《行動方案》的發布會促進指數基金更快發展,指數化投資的未來發展空間仍較大,有望成為多數投資者入市的重要渠道。
持續豐富產品體系
為推動資本市場指數與指數化投資高質量發展,1月26日,中國證監會印發《行動方案》,共12條內容。據悉,《行動方案》也是《關于推動中長期資金入市工作的實施方案》中國證監會工作舉措之一。
中國證監會表示,《行動方案》主要目標是推動資本市場指數化投資規模和比例明顯提升,加快構建公募基金行業主動投資與被動投資協同發展、互促共進的新發展格局;強化指數基金資產配置功能,穩步提升投資者長期回報,為中長期資金入市提供更加便利的渠道,助力構建資本市場“長錢長投”生態,壯大理性成熟的中長期投資力量。
具體來看,《行動方案》提到,持續豐富指數基金產品體系。首先,積極發展股票ETF。全面做優做強核心寬基股票ETF,打造行業旗艦ETF產品方陣,支持覆蓋率高、代表性強、流動性好的寬基股票ETF注冊發行,更好滿足中長期資金配置需求。推出更多紅利、低波、價值、成長等策略指數ETF,進一步提升ETF產品多樣性和可投性。
同時,穩步拓展債券ETF。在有效防控流動性風險和信用風險的前提下,持續豐富債券ETF產品供給,更好滿足場內投資者低風險投資需求。支持推出更多流動性好、風險低的不同久期利率債ETF。穩妥推出基準做市信用債ETF,研究將信用債ETF納入債券通用回購質押庫,逐步補齊信用債ETF發展短板。
此外,支持促進場外指數基金發展。加大普通指數基金、ETF聯接基金、指數增強型基金等具有不同風險收益特征場外指數產品供給力度。此外,穩慎推進指數產品創新。以風險可測可控、投資者有效保護為前提,研究推出多資產ETF、實物申贖模式跨市場債券ETF、銀行間市場可轉讓指數基金等創新型指數產品。
值得一提的是,同花順iFinD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末,被動權益類基金規模合計達3.69萬億元,而同期主動權益類基金的規模為3.4萬億元,這也是被動權益類基金規模首次超過主動權益類基金。
前海開源基金首席經濟學家楊德龍表示,近兩年以ETF為首的被動指數基金規模迅速壯大,已經成為各類投資者入市的重要渠道,通過推動資本市場指數化投資,可以進一步吸引更多中長期資金入市,也可以提升投資者的中長期回報,預計后續ETF的發展將會更加迅速。
財經評論員郭施亮也認為,積極發展股票ETF、債券ETF,有利于實現投資多元化,增強資本市場的投資吸引力與競爭力。《行動方案》的發布有望提升資本市場的吸引力和投資活力,為未來資本市場的發展壯大提供有效的支持。
降低指數基金投資成本
在明確持續豐富產品體系的同時,《行動方案》還提到要加快優化指數化投資發展生態。例如,優化ETF注冊發行安排。建立股票ETF快速注冊機制,原則上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注冊。對成熟寬基指數產品實施ETF及其聯接基金統籌注冊安排。持續完善ETF注冊逆周期調節機制。
同時,降低指數基金投資成本。繼續免收ETF上市年費,推動降低或減免ETF做市、登記結算、指數使用等費用,持續調降指數基金運作成本。適時適度引導行業機構調降大型寬基股票ETF管理費率和托管費率。將存量指數基金的指數許可使用費從基金財產中列支改為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需要注意的是,自2023年7月中國證監會發布公募基金費率改革工作安排以來,公募行業就掀起了一波“降費潮”,但此前主要集中在主動權益類基金。直至2023年9月,華安基金、易方達基金和工銀瑞信基金等公募宣布旗下ETF產品降費,標志著降費潮首次涉及ETF產品,公募降費的范圍也從主動權益類基金擴大至被動型權益類產品。?
同花順iFinD數據顯示,當前,華泰柏瑞滬深300ETF、易方達滬深300ETF、華夏上證50ETF等大型寬基ETF的管理費率為0.15%,托管費率為0.05%,已是行業最低水平。
“指數基金降費一方面可以減輕投資者的成本,另一方面也能夠吸引更多基民通過購買ETF入市,增加流入資本市場的資金量,推動資本市場發展壯大。《行動方案》的發布將促進指數基金更快發展,指數化投資的未來發展空間仍較大,或會成為多數投資者入市的重要渠道。”楊德龍說道。
此外,《行動方案》還提到將穩步推進指數化投資雙向開放。統籌開放與安全,穩步擴大指數產品制度型開放,完善ETF互聯互通機制。穩步拓展ETF納入滬深港通標的范圍。穩慎推進ETF互掛合作和境內指數境外授權用于開發指數產品和指數衍生品,吸引外資通過指數化投資參與A股市場。
中國證監會表示,下一步將推動系統內各單位、各部門協同發力,不斷優化具體制度安排,持續激發市場機構活力,始終強化監管和風險防范,確保《行動方案》各項舉措落實落地。
(來源:北京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