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據人民銀行更新的非銀行支付機構重大事項變更許可信息公示,同意山東運達支付有限公司新增主要股東山東融邦軟件技術有限公司,增加注冊資本至1億元。
運達支付成立于2006年,原注冊資本3000萬元,2014年獲人民銀行頒發的支付牌照,獲準在山東地區開展銀行卡收單業務。支付業務類型重新劃分后,其業務類型調整為“支付交易處理Ⅰ類”。官網顯示,該支付公司為各類商戶提供收單、資金清分、資金歸集等服務,為各銀行提供收單服務外包業務以及各類金融POS、商超MISPOS解決方案及服務提供等。
目前,運達支付的大股東為山東運達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3.8%,其余還有6位自然人股東。但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運達支付工商信息尚未正式變更。
根據《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規定,支付機構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在1億元。運達支付的此次增資,也使得成功向新規靠攏的支付機構再添一員。
而關注此次運達支付的新增股東——融邦軟件,據了解,其主要經營接受金融機構委托從事金融信息技術外包、金融業務流程外包、金融知識流程外包等業務。
在中國支付清算協會收單外包服務機構備案系統中,可以查詢到,融邦軟件已于2023年完成備案,業務類型包括特約商戶推薦、受理標識張貼、特約商戶維護、受理終端布放和維護,最新的評級結果為C+。此外,融邦軟件對外投資企業包括山東匯融數字科技有限公司、山東銀創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山東潤謙數字科技有限公司、山東仟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山東聚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均在備案名單中。
這也意味著,一直與支付機構有著密切關系的代理商,又在股權上有了新的“深層次”合作。
事實上,支付機構與代理商,本就是無法分割的“利益共同體”。素喜智研高級研究員蘇筱芮表示,代理商入股持牌支付機構,一是看好支付未來發展空間,企圖以入股方式獲取更多收入;二是期望介入支付機構的一些業務,從而與其主營業務進行聯動。
“雙方一直是相互依存的關系,支付機構需要代理商來拓展市場、推廣產品和服務,擴大業務覆蓋范圍;代理商則依賴支付機構提供的支付牌照、產品資源以及技術支持等,開展相關業務并獲取收益。”博通咨詢首席分析師王蓬博同樣認為,融邦軟件“入局”,可以提升在運達支付的話語權,將自身的技術、人才等資源與運達支付的牌照資源、客戶資源等進行整合,幫助其在與其他代理商或服務提供商的競爭中脫穎而出。
另一方面,入股持牌支付機構后,融邦軟件也可將業務范圍從單純的外包服務延伸至支付業務的核心環節,如參與支付機構的戰略規劃、業務創新等,實現多元化發展。王蓬博同時指出,金融業務持牌經營一直是監管強調的重點,參與入股支付機構也是為應對日后市場變化的提前布局。
王蓬博進一步表示,實際上,代理商相對支付機構一直更加“自由”,這種“自由”也導致代理商抓住了移動支付或“碼牌支付”這波紅利,部分支付機構在轉型過程中反而遇到困難。代理商入股支付機構這一新“模式”,也表明支付行業的整合趨勢正在加劇,代理商與支付機構深度融合,有助于優化行業資源配置,提高行業集中度。
雖然雙方從單純的業務合作向股權合作轉變,但在王蓬博看來,支付代理商未來真正拿下一張支付牌照困難較大。原因也與當前市場形勢有關——支付牌照已成為稀缺資源,人民銀行停止新發放牌照,監管部門對申請人的資質、資金實力、技術水平、風險管控能力等方面也都有很高的要求。
不過蘇筱芮也指出,目前支付行業正處于深度洗牌狀態,中小支付機構陸續注銷牌照后離場。有心入局的支付代理商同樣在洗牌期,獲取中小支付機構企圖放棄的牌照資源并非沒有可能。
(來源:北京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