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商務部12月28日消息,商務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金融監管總局等10部門發布關于提升加工貿易發展水平的意見。
意見從鼓勵開展高附加值產品加工貿易、促進綜合保稅區和自貿試驗區保稅維修業務發展、推進其他區域保稅維修試點、加強梯度轉移載體建設、完善加工貿易梯度轉移對接合作機制、加大對邊境地區支持力度、強化財稅政策支持、加強金融政策支持、強化交通物流與用能保障、滿足多層次用人需求、支持拓展國內市場、優化加工貿易管理與服務等12方面提出多項措施。
在強化財稅政策支持方面,意見提出,統籌用好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等中央和地方現有資金渠道,進一步支持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和梯度轉移。全面落實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政策。實施好《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22年版)》《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2020年本)》等,落實相應稅收優惠政策。
在加強金融政策支持方面,意見提出,鼓勵銀行機構加大對加工貿易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及進出口的信貸支持力度。支持保險機構加大對加工貿易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的出口信用保險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優化完善外匯衍生品和跨境人民幣業務,更好滿足包括加工貿易企業在內的外貿企業匯率避險和跨境人民幣結算需求。鼓勵各地加強對中小微加工貿易企業在匯率避險方面的培訓、咨詢等公共服務。
在加強梯度轉移載體建設方面,意見提出,高質量培育加工貿易梯度轉移重點承接地、加工貿易承接轉移示范地、國家加工貿易產業園等載體,完善動態評價考核機制,加強分類指導。加大宣傳力度,持續引導加工貿易向中西部和東北地區轉移。支持開展政策培訓、經驗交流等活動,促進加工貿易梯度轉移的好經驗好做法復制推廣。對符合條件的梯度轉移載體項目,通過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給予支持。結合地方發展需求,優先支持中西部和東北地區符合條件的地方設立保稅監管場所。
(來源:證券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