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遼寧證監局發布了對信達證券阜新解放大街證券營業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遼寧證監局稱,該營業部存在以下問題:一是營業部原工作人員在任職期間,存在替客戶辦理證券交易的行為;二是對客戶在電話回訪中反映理財經理承諾收益的違規線索,未及時予以核查處理;三是在客戶回訪中存在工作人員誘導客戶回答問題、未完整保存回訪錄音情況。上述行為反映該營業部合規經營存在問題。另外,遼寧證監局還對張某輝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其在信達證券阜新解放大街證券營業部從業期間,存在替客戶辦理證券交易的行為。
4月25日,遼寧證監局發布了對信達證券阜新解放大街證券營業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遼寧證監局稱,該營業部存在以下問題:一是營業部原工作人員在任職期間,存在替客戶辦理證券交易的行為;二是對客戶在電話回訪中反映理財經理承諾收益的違規線索,未及時予以核查處理;三是在客戶回訪中存在工作人員誘導客戶回答問題、未完整保存回訪錄音情況。上述行為反映該營業部合規經營存在問題。另外,遼寧證監局還對張某輝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其在信達證券阜新解放大街證券營業部從業期間,存在替客戶辦理證券交易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