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銀保監會網站12月3日消息,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發布《關于保險資金參與證券出借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明確要求,保險機構應當加強證券出借業務的風險識別、計量、評估與管理,定期對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交易對手集中度風險等進行壓力測試,對交易額度實施動態管理和調整,合理審慎確定證券出借范圍、期限和比例,確保業務平穩有序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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