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深交所向巴安水務發出半年報問詢函,要求公司結合海水淡化業務經營模式等情況,補充說明相關業務收入大幅下降而毛利率同比明顯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等內容。
問詢函顯示,深交所針對巴安水務2021年半年度報告審查過程中發現: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業收入2.46億元,較上年同期減少49.56%,其中海水淡化業務收入為 0.97億元,較上年同期大幅減少54.95%,毛利率為38.76%,較上年同期增加15.5個百分點。因此,問詢函要求公司結合海水淡化業務經營模式、行業發展、市場競爭、同行業可比公司情況等,補充說明該業務收入大幅下降而毛利率同比明顯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另一方面,巴安水務部分海水淡化、污水處理項目所在地在海外,但未披露相關具體信息。問詢函要求公司補充說明海外業務主要項目基本情況、公司提供的產品和服務類型、銷售模式、收入構成、占比及毛利率情況,并與上年同期相關情況進行比對分析。
巴安水務半年報還顯示,報告期末公司貨幣資金余額為1.75億元,其中因抵押、質押或凍結等使用受限資金1.3億元;短期借款2.34億元,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4.48億元,長期借款為9.07億元。公司除“17巴安債”逾期外,還存在多筆短期借款逾期的情形。問詢函要求巴安水務補充說明現有可支配的貨幣資金能否滿足日常經營需要,若不能,是否影響合同資產等在途項目的繼續推進,并充分提示風險。同時,補充列示公司有息債務逾期的情況,說明公司已采取或擬采取的應對措施。
此外,截至報告期末,巴安水務公司預付賬款賬面余額為1.79億元,其中1年以上賬齡的金額占比達79.04%。問詢函要求補充列示1年以上賬齡預付款項的交易對方名稱、金額、交易背景,說明占比較高的原因,相關合同是否存在未按期執行等情形,交易對方是否與公司、實際控制人、董監高人員存在關聯關系,相關主體是否存在非經營性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的情形。